省安居办来我市检查验收2017年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6 10:45

   

  2017年12月25日下午,以吉林省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孔德厚为组长的全省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检查组一行来到我市,就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验收。
  市政府副秘书长耿春峰出席汇报会。市城建局副局长郝东军向省检查组汇报了市本级工作完成情况,各县(市、区)分管领导汇报了本地区工作完成情况。
  省安居办本次检查验收工作是在各地预验收的基础上,采取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现场实地核查、摄录项目影像资料等实地验收方式进行的,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棚改开工任务、货币化安置完成情况,基本建成和房屋征收情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租房分配管理和租赁补贴发放情况,棚改贷款工作落实等三个方面8项内容。
  今年以来,我市通过引导开发企业参与棚改建设、政府组织建设棚改安置房、货币化安置及直接货币补偿等多措并举的棚改安置方式,重点实施改造了液化气站、银行学校B地块、铁道北一期、传染病院后侧、永安社区白房、绿园烈士墓、市区城中村及危旧楼改造等9个棚户区项目,共完成棚户区改造面积65万平方米、安置住房7295套,其中货币化安置面积50.3万平方米、5308套,占全年棚改任务的73%。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棚改专项补助资金和各金融机构棚改贷款支持,全年共争取各类补贴2亿元、开行贷款授信23亿元。
  省检查组对我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2017年通化市委、市政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推进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和改善民生的头号工程来抓,克服了很多困难,不断加大政府推进力度,认真落实、坚决抓好省政府下达的棚改任务计划指标不动摇,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民担当,得到了棚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随着棚改工作的深入,政府组织建设的厚德载物、保利地块和南山回迁安置小区2000多户棚户区居民陆续喜迁新居,让更多的棚改居民圆了“出棚进楼”梦。以民为本,解决了2012年以来棚改原址回迁居民房屋不动产证问题。通过实行目标管理,落实责任,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群众3950余人次,梳理和解决群众上访案件89件,化解群访案件18件,典型个案26件,解决了丽景三期等7个项目共计2490余户回迁居民多年在外租房不能及时回迁入住等信访问题,重新修订了《通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完善了《征收补偿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值得在全省推广经验。
  省检查组要求,2018年棚改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前启动征收工作,快速完善相关手续,加强与银行合作,扎实推进新一轮棚改工作。
  市城建局、市公用局,梅河口市、集安市、柳河县、辉南县、通化县、东昌区、二道江区、通化医药高新开发区、通化内陆港务区分管领导、住建局长和市棚改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议并迎检。作者:王鑫 解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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